一、遗嘱优于法定继承吗?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继承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遗嘱继承后剩下遗产的,按法定方式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法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继承法遗嘱的形式有以下五种: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根据我国《公证法》第2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自书遗嘱。
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的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行为能力人,不具有以遗嘱形式处分自己财产的资格。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受胁迫所立遗嘱即遗嘱人受到他人非法的威胁、要挟,为避免自己或亲人的财产或生命健康遭受侵害违心地作出与自己真实意思相悖的遗嘱。
受欺诈所立遗嘱,即遗嘱人因受他人的故意歪曲的虚假的行为或者言词的错误导向下而产生的错误认识,作出了与自己的真实意思不相符的意思表示。
伪造的遗嘱是假遗嘱,根本不是被遗嘱人的意思表示,遗嘱当然的无效。
错改的内容,已经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了,也就不发生遗嘱的效力,遗嘱无效。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不能处分不属于遗嘱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是无效的。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也就是说,遗嘱继承比法定继承更有优先权利,当然遗嘱要求必须是在正当、正常情况下表达的,可以是经公证的遗嘱,也可以是濒危时候并有多个证人证明的口头遗嘱等。而不是被威胁,或者是伪造出来的,立遗嘱者也要求清醒清楚自己的行为,那么所力遗嘱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