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移交证明的格式是什么?
遗产移交证明书
证明我村村民某某某(继承人爷爷)(身份证号……)于某年某月某日去世,遗产有某银行存折一个,账号为……。
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某某某(继承人奶奶)(身份证号……);儿子某某某(继承人爸爸)(身份证号……)。
其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孙子某某某(继承人)(身份证号……)。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特此证明。
某某县某某乡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章)
年 月 日
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以上就是遗产移交的具体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需要由继承人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特别是涉及到具体的遗产分配情况,需要对遗产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遗产本身就存在不合法的,那么是不可以进行移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