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办理继承公证的收费是怎样的
1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合同标的额 50 万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0.3% ,按比例收费不到 200 元的,按 200 元收取; 50 万元以上至 500 万元部分,收取 0.25%; 5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部分,收取 0.2%; 1000万元以上至 2000万元部分,收取0.15%;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收取0.1% ;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部分,收取0.05%;100000万元以上,收取0.01 。
2 、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 2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1% ; 2 万元以上至 5 万元部分,收取 0.8% ; 5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部分,收取 0.6% ; 10 万元以上至 50 万元部分,收取 0.5% ; 50 万元至 100 万元部分,收取 0.4% ; 100 万元以上至 200 万元部分,收取 0.3%; 200 万元以上至 300 万元部分;收取 0.2%; 300 万元以上至 400 万元部分,收取 0.1% ; 400 万元以上部分,收取 0.05% 。
3 、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抚养、变更抚养协议等每件收费 100 元
4 、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每件收费 100 元
5 、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 400 元
6 、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 400 元
7 、证明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 400 元
8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遗赠书公证等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除继承外)。
9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 80 元
10 、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 500 元
11 、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 400 元
12 、对证人、证言及书保全每件收费 200 元
13 、对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 800 元
14 、对不动产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 1000 元
15 、对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 400 元
16 、对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 1000 元
17 、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 400 元
18、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19、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 500 元
2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文书的副本,节本,复印件与原本相符,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书上的签名、印签、做出日期等每件收费 100 元
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嘱、确认遗嘱的效力
1 、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 400 元。(不涉及财产的 200 元)
2 、保管遗嘱
( 1 )文字遗嘱( 2 )音带、音像遗嘱( 1 )每件每年收费 100 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用另计。
( 2 )每件每年收费 200 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用另计。
3 、清点遗产每宗收费 100 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4 、确认遗嘱效力按受益额的 1.5% 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
5 、保管遗产每年收取保管费 300 元。租用银行保管箱 、仓储等费用另计
三、证明其它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更正、终止
1 、对声明书、委托书的公证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 200 元
四、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 办与公 证事 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物、保管文书、代拟和修改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
1 、抵押登记每件收费 300 — 1000 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2 、代拟和修改有关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经济法律文书每件收费 300 — 1000 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3 、代 办与公 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事务每件收费 50 元
4 、代 办与公 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务每件收费 300 元
5 、保管文书每件每年收费 200 元。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租用保管箱费用用另计
6 、代拟和修改民事法律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 50 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 200 元
五、依法办理的其它民事法律事务
1 、开奖抽号公证非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 500 元:经营性开奖每件收费 1000 元
2 、拍卖公证每件收费 1000 元
3 、招投标开标,决标公证每件收费 3000 元
六、与公证相关的各类服务收费
1 、民事法律涉及财产关系的,每半小时收费 100 元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半小时收费 50 元。简单的口头咨询免费。
2 、经济咨询每半小时收费 100 — 200 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取)。
3 、委托专项调查市内调查的,每件收费 50 元;赴远郊调查的,每件收费 150 元;出省市调查的,每天收费 200 元,住宿,就餐,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另行收取。
4 、办 证上门费每次收费 100 元
5 、上门送证费每次收费 30 元
6 、公证书副本费每次收费 10 元(具体内容,另行公布)
7 、公证书翻译费每千字 60 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
8 、其他文书翻译费民事文书每千字 80 元;经济合同文书每千字 100 元。
9 、外译校核费每千字 20 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
七、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1 、对己受理的公证事项。未经审查,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每件收费 10 元
2 、对已经审查的公证实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 50%
综上所述,对于上海公证的办理会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所以收取的标准都是不同的,但是都会根据涉及到的财产来进行收费,都是按照标的物的比例收取,而最低的公证费用收取的标准是200元,较高比例是在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