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遗产有没有时间限制?
继承遗产有时间限制,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因此,继承遗产是有时间限制的,在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的时候,需要及时进行诉讼,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公证遗嘱和代书遗嘱都是遗嘱的形式之一,公证遗嘱并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只不过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
若立遗嘱人只立有一份代书遗嘱,该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一般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当代社会关于继承方面的问题,可能大多数的人并不是特别的了解,认为只要是具备相关的条件就一定能够发生继承,但也不一定,因为有可能对方提起继承权方面的诉讼,当然继承权诉讼有时间规定,其实也就是三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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