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继承公证书的内容是什么?
房产继承公证书
(XXXX)证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现住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
被继承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生前住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XXX因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于XXXX年X月XX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现审核情况如下:
1、被继承人XXX于XXXX年X月XX日死亡。
2、被继承人XXX死亡时在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焦房权证X字第XXXXXXXX号,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XXXX的个人财产。
3、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XXX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被继承人XXX的妻子XXX已于XXXX年死亡,二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XXX和女儿XXX。XXX自XXX死亡后未再婚。XXX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
5、现XXX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XXX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
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X日
二、申请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如离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对于房屋继承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房屋继承的产权情况 ,应当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事项来进行合法的认定,涉及到相关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还需要对放弃继承的情况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