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可以继承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余款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养老金的继承方式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分割。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分割。
2、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保险期间身亡的。投保人领取养老保险,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保险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保险。这里的养老保险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一)申请
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二)核对及领取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对于那些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主体,若是还没有将全部的养老金取出来就已经死亡,那么其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养老金的余额的。与其他的财产一样,若是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来处理养老金的归属就可以,若是没有,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来继承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