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需要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往往是家庭矛盾的导火索,也未必符合去世者生前的意愿。而订立遗嘱至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订立人的意愿得以实现。怎么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呢?律师肯定比普通人更清楚遗嘱生效的条件,那么订立遗嘱需要请律师吗?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
1、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2、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5、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6、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如遗嘱中涉及以下内容,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并由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1、财产数额较大或产权关系复杂,如涉及共有财产、公司股权、合伙企业或其他类型企业出资份额的继承;
2、资源性财产,如对矿产资源、林地资源等开发、利用的权利或利益的继承;
3、无形财产,如商标、商号、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中财产利益的继承;
4、继承人数较多或身份关系复杂,如涉及到再婚、收养等关系,需了解如何设立遗嘱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纷争;
5、希望通过遗嘱实现对特定人的赠与、特定动物的供养或其实现其他特殊目的;
6、财产位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
希望能对您带来一些帮助。遗嘱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比如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及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但各种形式的遗嘱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却是不同的。如果想要实现自己的意愿,还不引起子女之间的矛盾。订立遗嘱的时候,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遗产继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