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证遗嘱可随时更改吗?
只要立遗嘱人愿意,而且有行为能力是可以到公证处撤销原来经过公证的遗嘱。其他的人是没有办法进行办理这个更改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二、立遗嘱的形式有哪要求?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证遗嘱就是到公证部门进行订立遗嘱,对于此遗嘱只要公证成功了之后那么其他人就不能进行变更,但对于立遗嘱的当事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变更,所以,公证遗嘱是属于其它遗嘱的形式中最有效力的,也是最权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