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配偶继承权不是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因为不论配偶还是子女,都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顺序,这个问题是关于继承最多的问题之一。关于被继承人的配偶和子女,谁的继承顺序更靠前。这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一样的,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拿出一半给配偶,剩下的一半才是遗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子女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1、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保留的份额;
5、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我们国家所规定同一顺位的继承份额是相同的,在继承权方面的话是不存在着优先的。只有说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优先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发生继承的。但是配偶和父母都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不存在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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