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
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之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遗嘱继承权公证则另需提交的资料有: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并且已经经过公证。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作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继承时应该注意什么
1.及时去公证处做公证
2.生前立遗嘱
父母在生前针对自己的遗产,立一份遗嘱是最保险的方法。而且立了遗嘱以后,如果发现子女不孝顺,可随时更改遗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分配自己的遗产,这样也可以对子女进行一个警示,告诉子女并不是理所应当获得遗产的。
3.父母在世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子女的名下
这属于父母在生前自己处分自己的财产,别人没有权利干涉,这样就不会害怕在父母去世后出现姑姑叔叔等人来分房产的情况了。
4.在生前将房屋赠与子女,附加“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屋的使用权”的条件
这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父母在生前赠与子女,并在生前享有房屋的使用权。
在继承办理时,除了递交证明材料对的,还应向税务机关递交房屋的过户所需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登记费等所需费用。如是遗赠接收人员,还应出具遗赠接收证书,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遗赠的房屋继承,变更房屋的所有权,确保公民的继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