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继承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1、从《继承法若干意见》第52 条可以看出来,只要是被转继承人从被继承人处所继承的遗产都可以发生转继承,被转继承人从继承人处所继承的遗产方式既包括法定继承又包括遗嘱继承,因此而言,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又适用于遗嘱继承。这是目前我国关于转继承适用范围的通说。《继承法若干意见》第53条规定的转受遗赠类似于转继承,可以说扩大了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即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这三种情形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对于转受遗赠则附有条件:必须在“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依据转继承的定义,只要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接受人,一般而言都可作为被转继承人。其中,国家、集体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接受人,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则不会发生转继承,当然也不会作为被转继承人。
2、《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对于以适当方式分得遗产的能否适用转继承则要分情况,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如果在分割遗产时已经死亡就没有必要再分给其遗产,法律赋予其分得遗产的理由是维持其生活,而现在去世了,就没有必要再分给;对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则应该分给其遗产,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要求,也是鼓励提倡公民之间互相帮助的需要。综上所述,转继承的适用范围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分得的遗产、遗赠抚养协议。而对于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的这部分遗产则不能适用转继承。在继承法修改中,针对我国继承法中的遗产分配方式应将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扩大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分得的遗产、遗赠抚养协议。
二、转继承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适用转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同时也可以在遗嘱继承中发生。不过需要符合了转继承的要件,那么才会进行转继承。此时要求继承人自己没有主动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没有丧失继承权,而继承人却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去世。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那么才可能开始转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