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子对于生父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
儿子对于生父的遗产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
第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儿子和生父之间的这种血缘关系注定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只不过,如果父亲去世的时候孩子都已经长大成人,并且也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了,父亲在立遗嘱的时候把遗产分配给了儿子以外的其他人,那儿子也不能去否认父亲所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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