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是精神残疾人的话是不能立遗嘱的,精神残疾的人如果没有辨认、控制自己能力的,属于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是没有法律效果的。遗嘱生效应该具备的条件是: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4、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6、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三、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遗产要怎么分配遗产?
按法定继承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其实,精神残疾人在法律层面上来讲就不能为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便是构成犯罪了也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至于说立遗嘱的话,确认当事人是精神病人的,只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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