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产交易中的遗产税是什么规定的?
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所以对房屋进行交易的时候,是不需要交纳遗产税的,但需要交纳其他的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任何人的房产可以通过赠与或者遗产继承的方式给予他人,任何人通过赠与或者继承得到的房产免税部分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人均居住面积。任何人死亡后的房产可以按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条件进行继承,继承不超过人均居住面积的部分免税,超过的部分国家征收百分之九十后可以给予继承。
二、房产交易中的税费交纳情况是什么?
(一)买方交纳
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
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
3、书证费:10元、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二)卖方交纳
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
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5。6%;不满五年的,全额5。6%;
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5(代征)。
房产交易中的相关情况,可以依据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和程序来办理税费的交纳,但涉及到亲属继承的房产,在继承的过程中是不需要交纳个税等情况的,而非直系亲属继承房产时,是需要按照规定来交纳相关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