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在继承当中,代为继承也是十分常见的。主要是由于被继承人的儿女先与他死亡,而此时可以由其儿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何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要在法定继承当中,而要是在遗嘱继承里面,则就不能适用。而一般可以代位继承的,往往都是继承人的直系晚辈亲属,至于是否隔代这个在所不问。结合《继承法》中的规定,要代位继承也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条件,而此时就需要注意区分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