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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很容易就产生纠纷了。而为了保证被继承人立下的遗嘱最终能够得到较好的执行,此时一般会指定一些遗嘱执行人。那么实践中,究竟该怎样指定遗嘱执行人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执行遗嘱,负责分配遗产的人叫遗产执行人。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执行人,或者所指定的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或者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指定或撤销执行人。
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后,采取必要的行为和必要的程序,去实现遗嘱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是: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编制遗产清册,并应宣布;当事人没有异议时,把遗产按遗嘱要求进行处理。
一般而言,执行人由继承人以外的人担任较为公平、公正。
继承开始后,如果是遗嘱继承,遗嘱一般需要遗嘱执行人来主持执行,遗嘱执行人主要分为两类:
1、遗嘱确定的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依法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
2、法律规定的执行人。遗嘱人未指定或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的,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在既无指定执行人又无法定执行人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由社会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社会组织”一般指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遗嘱行为审查的义务。遗嘱执行人对其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说起遗嘱执行人,可能大家都觉得陌生。其实一般在遗嘱继承中,都会有一两个遗嘱执行人的。主要就是为了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进行遗产的分配。当然,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相关法律对这样的资格是作出了要求的,不过作为继承人的也是有可能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至于实践中该如何指定遗嘱执行人,上文中已经进行了解答,但愿能为你解答一些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