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精神残疾证想立遗嘱怎么办?
对于有精神残疾证的人想要立遗嘱是完全不行的;遗嘱的有效条件有:
1、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合法拥有的;
2、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必须为无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其份额;
二、遗嘱可采用的方式有哪些?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想立遗嘱就需要主体合法、还有形式合法、以及还有内容合法才能确保一份有效的遗嘱产生,除了公证和自书的遗嘱之外,对于其它形式的遗嘱一定要有见证人的存在才能更好的保障到遗嘱人还有继承者的合法权益,因而也不会引起各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