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信托,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在遗嘱内指定受益人,并载明将全部(或部份)遗产,于继承开始后,为受益人的利益,而交付信托之意。在现实生活中,要办理遗嘱信托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办理遗嘱信托需要哪些条件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遗嘱信托的条件是什么呢?请看以下内容吧。
1、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要件: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信托法》规定了: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因而遗嘱信托可采用自书、代书及公证的方式。自书的信托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的信托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公证遗嘱则由专业的公证人予以办理。
遗嘱信托文件不同于一般的遗嘱。遗嘱信托文件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当事人。委托人(被继承人),受托人(遗嘱执行人),受益人(继承人)。遗嘱信托必须指定受托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一般选择具有理财能力律师、会计师、信托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遗嘱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遗产受益人指定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本身有效遗嘱信托跟其它信托最大的不同,就是遗嘱信托必须以遗嘱本身有效为要件,包括遗嘱真正与有效性,以及民法对遗嘱的各项限制,特别是民法对遗嘱的特留分规定,遗嘱信托才能生效。
成立遗嘱信托时,必需特别注意,与一般生前财产信托不同,可能无法像将全部财产权信托出去,如果有多数的法定继承人,一定要考虑到民法保留特留分给近亲的规定,遗嘱信托是不能违反民法对遗嘱的限定。
从另一方面来说,被继承人如果想要把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受益人,只要不侵害继承人之遗产特留分,都是可行,也不需要经过遗嘱信托受益人的同意。
另外,遗嘱信托必需事先指定担任遗嘱执行人或是遗产管理人,律师、信托业等公正可信赖人士皆可,但要注意:未成年人与禁治产人不得担任遗嘱执行人。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办理遗嘱信托需要哪些条件”以及“办理遗嘱信托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应注意的是,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必须在完成所规定的执行手续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针对以上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