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认为只要自己在生前立下了遗嘱,那么去世之后子女就不会因为遗产分割而产生纠纷,那么他们之间的感情也就会得以维护。但其实订立的遗嘱也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自然之后也就不会得到执行。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看,究竟怎样立遗嘱有法律效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自述遗书是否有效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的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记载的遗嘱。 有法律效力的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微机情况下作出。(危急情况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在战争中或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设立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危急情形解除后,遗嘱人能够设立其他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怎样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但是法律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规定。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各类形式的遗嘱也存在不同的效力: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非公证形式的遗嘱;非公证遗嘱之间,后成立的优先于先成立的。
因为《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多个,而针对不同的遗嘱,其实规定的生效要件是不一样的,这点还请大家搞清楚。所以说怎样立遗嘱有法律效力,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样才能保证订立的遗嘱生效,日后也才会得以执行。要是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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