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但是有些时候为了让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更加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我们可以选择去公证机构处进行公证。那你知道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吗?下面,律图小编将为你详细讲解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申明人:xxx, 男(女), xx年xx月xx日生, 现住址……
本人生父(生母)xx于xx年xx月xx日在xx(地名)去世, 在……(地名)留有遗产。根据Xxx 公证处xx年xx月xx日签发的xx字xx号继承权公证书, 我是……遗产(遗产名称)的合法继承人之一。
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该项遗产的继承权(或我自愿将该项遗产的继承权转让给我的妹妹( 母亲或其他人)XXX(姓名)。
声明人:xxx
xx年xx月xx日
因此,如果当事人要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进行公证,要带上相关的材料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并不是放弃继承权的必经程序,只是说经过公证后,行为会更加具有法律效力。要是你还有任何的疑问,你可以来电咨询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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