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彩礼开的店离婚怎么分?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二、分割离婚财产要遵守哪些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按照我国民间传统,夫妻双方结婚,男方会支付一笔彩礼给女方。如果今后用彩礼开店,这个店铺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分。当然,如果存在特定情况,比如男方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