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指的是因为各种内外在移速而导致的人脑的功能变得紊乱,精神方面的活动出现异常的人。精神病人在患病之后的具体表现为感官知觉、思维、注意力和记忆力等方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认知障碍。精神病人在形成各种心理活动方面的障碍之后,会致使自己对客观现实的世界产生歪曲理解,并且部分或者完全丧失社会适应能力,严重者会伤害自身甚至扰乱社会秩序。
不是所有精神病人犯罪都可以免负刑事责任的,具体处罚需要根据精神病人的情况决定: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精神病人在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是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所作所为的情况下,对其他人或者是社会产生了一定伤害的结果,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鉴定之后,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需要进行医疗,其监护人或者是家属也需要对其进行更加严厉的看管。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由政府部门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
如果某精神病人在还没有完全丧失或者是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犯罪,应该是要负起刑事责任的,但是法官可以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况进行从轻或者说是减轻处罚。轻度精神病患者,以极其残忍的手段犯罪或者是犯罪情节非常之恶劣,并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从轻处罚的,如果从轻处罚,也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但是针对间歇性发病的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犯下罪行的话,应该要负刑事责任。因为他们精神正常的时候,是能够辨别或者是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有过精神病史的人,在其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下罪行,也是应该按照法律负起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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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犯罪就能免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