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它是一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卫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任何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都会给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每个公民必须坚决同一切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
该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秘密。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秘密主要包括: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另外,政党的秘密事项符合国家秘密性质的也属于国家秘密。其具体的保密范围、保密程度,则由各机关、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及该法第九条规定具体划定。
对于国家秘密的认定,是需要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来进行处理的,涉及到犯罪分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上述国家秘密的范围来进行调查后认定的,如果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则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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