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刑法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会判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情形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4.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5.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6.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综合上面所说的,妨害信用卡的管理就是违反了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法,只要此行为一旦构成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在判决的上面就会按照数额的大小来进行确定,一般对于轻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