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非法债务罪改判规定是如果认定犯罪的事实和程序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的话,那么有可能会面临着改判,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第293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第一大类就是非讼催收了,顾名思义就是不经过诉讼来进行的催收。常见的有四种方法。
第一种是电话催讨,也就是打电话要债了,那么在这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就是电话催款员。催款员应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对合同、付款条件有了解,同时也需要掌握沟通和谈判的技巧,以及需要一定的权力,用以在谈判过程中可以决定是不是债务可以打折、延期等等。
第二种是书面的催讨,这就包括信件、传真等方式,这是一种比较正式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作为未来诉讼仲裁的一个资料证据,也可以根据催收的对象来决定语言措辞是严厉还是温和、委婉。
第三种是当面催收,这种方式也是很常见的,很多银行都有专门的面访催收小组,这些人员应该经过必要的培训。
最后一种,是向债务人所要确认函和书面的付款计划,这也是可以未来作为诉讼的书面证据。如果有这样的书面文件,催收人员进行催款时,也会更有依据、更加容易。
第二大类是通过诉讼仲裁进行,这就要提交法院进行审理了。
这种方面比较麻烦,需要进行各种证据和资料的准备,也有一定的诉讼成本,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费,向律所提交律师费。法院下达判决后,能不能及时执行也是一个需要跟进的问题。如果欠债人迟迟不肯执行,收款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处理。
在当代的社会,因为一些非法的行为所产生的一些债务,如果是面临着催收等情况的话,那么有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行为,比如说使用暴力或者是威胁的方式,情节严重的,就需要对此进行处罚。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