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2级野生动物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贩卖2级野生动物罪量刑标准是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可以提起上诉的判决有一审法院依普通程序作出的一审判决、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再审时按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有不予受理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
(2)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包括一审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自请求权的第三人、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请求权第三人。
(3)上诉要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不服一审裁定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这里所说的上诉期间都是从判决、裁定送达之日起第二日开始计算。如果超期没有提起上诉,过了上诉期,原审判决和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了。
(4)必须提交上诉状。
三、贩卖2级野生动物罪二审的时间是多久?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当然了,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在审理贩卖野生动物的案件当中,其所谓的辩护理由是当事人根本就不认识,自己所捕杀的野生动物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这也不能成为免于刑事处罚的正当借口,即便不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也不能随便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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