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而有的人可能更向往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就想推翻我国的现有社会制度,煽动颠覆我国国家政权,这样就有可能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那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怎么判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我国刑法规定,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犯罪行为无论有无危害结果,只要查明行为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进行了秘密谋划活动,就构成本罪。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政权的稳定。
(一)两罪都是极为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因此处罚很重,在条文上位于本章犯罪的前列。它们的区别主要是: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政权,后罪客体是国家统一;犯罪行为内容不同。本罪是颠覆政权,后罪是分裂国家;犯罪主观主面和犯罪目的相应地存在区别。
(二)一是行为方式不同,本罪是组织、策划、实施的方式,后罪则是煽动群众的方式。二是犯罪故意不同,但两罪在犯罪的直接客体上、犯罪目的上是完全相同的,这正是它们被规定于同一条文的原因。
(三)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行为人如果使用暴力手段时,应注意与本法第104条中武装暴乱罪的区别。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属于武装暴乱的,则应依第104条规定的武装暴乱罪定罪处刑。
国家、社会的稳定才能让人民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国力和经济水平有长足的发展。而要是有人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话,那么就是人民的公敌。此时要按照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我们律图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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