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罪犯可能最后被同时判了缓刑,但此时也仅仅是暂时不执行主刑,对于附加刑也是需要执行的,其中就有可能出现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下,罪犯在缓刑期间可以结婚吗?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教养人员是指违反法纪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
劳动教养是我国对这些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劳动教养一贯实行劳动生产与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针。
为了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劳动教养人员,对于劳动教养人员的婚姻问题,也应视其情况采取灵活办法,正确处理。
第一,对于在劳教前已订有婚约的,现在双方又要求结婚的,或是双方原已离婚而现又要求复婚的都应允许他们依法登记结婚或登记复婚。
第二,对在劳动教养过程中相互建立了感情,并要求结婚的未婚或已正式离婚的男女劳动教养人员,一般应劝导他们等到劳教解除之后,再考虑申请登记结婚。
如劝说无效,只要其符合婚姻法的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亦应准予登记结婚。
二、罪犯被管制或缓刑期间能否结婚
1、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在分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罚。
由于管制只适用于罪行轻微的犯罪分子,而结婚又主要是个人的生活问题。
所以,罪犯在被管制期间,可以要求结婚,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就应准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必由其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2、缓刑是对某些轻罪犯人判处的一定刑期以下剥夺自由的刑罚有条件地不予执行。
一般说来,被判处缓刑的罪犯不仅罪行较轻,而且有悔改表现,所以不会再危害社会。
根据国家有关犯罪分子结婚问题的规定,罪犯在缓刑期间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不必则公安机关或入民法院审查批准,就可以申请结婚。
婚姻登记机关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但此时也是没有被剥夺结婚的权利,只要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都是满足了《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那此时自然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