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分别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因此,我国的未成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处罚标准是比照法定刑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第一种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第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二、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如何处理
《刑法修正案(八)》第六条对累犯制度进行了修改,将不满18周岁人犯罪,作为普通累犯的消极条件。这就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不再构成累犯。对于有前科劣迹的,综合考虑前科劣迹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有以下观点:
1、从《意见》设定这一量刑的出发点来分析,之所以要对有前科劣迹的被告人从重处罚,主要是基于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的缘故。
2、在少年司法实践中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从总体上来讲,对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较为宽缓的刑事政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一味从宽、盲目从宽,而要做到宽严有度、宽严有据。
3、从法律层面上分析,《刑法修正案(八)》虽然对累犯制度进行了修改,但是,并不当然意味着对有前科劣迹的未成年被告人不能从重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同时法律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三、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