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请不予逮捕的意见书的内容是什么?
提请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由三部分组成,具体的写法是:
(一)首部
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 前言部分应当说明:
第一,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被告人的委托还是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实践中,还说明是受哪一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第二,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调查了案情等,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有根据的。
第三,也可在前言部分开门见山地提出关于办案的基本观点,对法庭调查作简要交代。这样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进入正文部分做好准备。
(二)正文
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 一般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的内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能否成立;被告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起诉书对案件定性和认定的罪名是否准确,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恰当; 被告人有无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情节;有无酌情考虑的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的情节;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被告人口供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被告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否属于意外事件;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共同犯罪案件中,对首犯、主犯、从犯、胁从犯的划分是否清楚;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也有的案件需要同时从上述几个方面来辩护。
(三)结束语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二是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刑法的什么条款,向法庭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辩护意见书注意哪些问题?
1、实事求是。辩护词不得歪曲事实,引用法律条文务必准确无误。
2、准备充分。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要研究起诉书、查阅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以全面、深入、细致分析证据材料。
4、行文严谨。辩护词应当做到论点明确、论证充分、结构严谨、用词准确、简洁。
需要明确的是,公安机关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处理,但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异议,一般情况下可以由辩护人向检察机关作出不予逮捕意见书,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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