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所拘留时间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
拘留所拘留时间折抵刑期的规定是羁押一天的话,就可以折抵日后判刑的刑罚,一天的时间,这样的一种规定是我国刑法当中41条关于不同的刑期的计算和哲理问题所作出的具体阐述,比如说被判处管制和拘役的折抵是不一样的。拘留所的时间并不会算在坐牢时间里,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刑事案件追诉期的规定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大家涉及到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的时候,都会被暂时的限制人身自由,这并不是最终的一个定罪处罚,而仅仅是一些刑事方面的拘留,需要调查清楚案件,当然刑事拘留,日后如果被判刑的话可以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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