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后会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至于是否判刑要看法院如何审理,与取保候审是否到期没有直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一年内案子是否结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与案件是否了结并无关系。
结案的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案件定性准确;
4、法律手续完备
结案时间
我国《刑事诉讼是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我们在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或者遇到需要负刑事责任并且要被执行强制措施的时候,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更要用法律的武器来尽量为自己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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