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般需三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什么?
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变更的期间是三天时间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执行了,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执行人拒不执行的话是可以去申请强制措施的,但是行政机关强制措施也有变更的情况,那么强制措施变更的期间也是我们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加以了解的。
延伸阅读:
刑事诉讼法换押时间延误怎么办?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
刑事诉讼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程序,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
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1、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在刑事诉讼中有...
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写申请人,律师...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主体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当中有申诉权的主体是原案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拘传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传唤、拘传时间一般为不超过12小时,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