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是移送案件之后的15天之后,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
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审查起诉,应当首先全面阅卷,找出疑点、矛盾后,再有的放矢地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以解决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发现新情况,根据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和补充侦查。检察人员对案件经过一系列审查活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以后,应当拟写《案件审查意见书》,根据审查的具体情况,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报请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对案件进行审核后,应当提出审核意见,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移送审查起诉只是说明公安已经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审查及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而案件是否会进入下一步还要等待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所以移送审查起诉严重吗?当然是不像很多人所认为那样,其只是刑事诉讼法的一个程序。
被移送审查起诉了,还要等待检察院做决定,如果案件被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那么案件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说是无罪的。
案件的移送提出都是检察院发现自己并非具有审理此刑事案件的职权,但是移送本身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故而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否则不管是案件的原告还是被告都是可以提出异议的,但是为了使得异议被受理,其还需要拿出支撑自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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