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种类多样,有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等,每一种证据都能找到不一样的非法证据收集方法,例如收集物证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获取,手机电子数据采用偷窃或者抢夺的方式,这些都是不合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讯逼供的手段获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或者使用其他的暴力手段得到的证据,都应该排除。但是并不是所有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证据都必须坚决排除,只有很小的错误并不会影响案件公正的,如文件忘记签字或者填日期,这样的错误是可以通过后期修改或者补充作出更正的,可以不用排除。要排除的证据必须是证据的某一方面会影响整体案件公正的,并且不能通过后期改正或者是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非法证据是只有侦查阶段才会排除吗?并不是的,证据也不是只有侦查阶段才会有,只是在侦查阶段需要收集的证据较多,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也是可以有新证据的,非法证据排除则应当是运用于整个刑事诉讼阶段的,在刑事诉讼阶段发现有应当依法排除的证据就应当排除,不能够作为审判依据。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收集到的犯罪嫌疑人供述是使用暴力手段的,刑讯逼供的,例如抽打、烟烫等会让身体产生痛苦的手段,为了审讯不让犯罪嫌疑人喝水、睡觉等,这种痛苦可能会让人顺着侦查人员的意愿做出相应的供述,必须依法排除。但是以上这些暴力或者刑讯逼供的手段不只是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证人、被害人等其他人获得的各类证据都应当依法排除。
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要求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在逮捕期间检察院会对证据进行依法审查,如果发现证据不合法,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提出证据收集不合法,人民法院调查后发现确有其事,证据就必须依法排除。在审判阶段也需要对非法证据审查排除,审判人员应当如实告知有非法证据排除的权利。
排除非法证据的原因是证据收集手段的不合法导致了证据的不合法,要维持刑事诉讼的的权威性,虽然有时候这个证据并不是假的,但是因为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侵害了公民的利益,我国禁止滥用权力,非法证据就是对于权力的滥用,是对司法公信力以及权威的严重损害,非法证据运用不仅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还会因为审查案件真实性,阻碍案件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