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诉讼的普通程序一般都有具体的规定,在相关的法条里面都可以查找,如果你对相关情况有疑问的,下面的解答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下面,律图小编就刑事诉讼的普通程序做出简要的讲解,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普通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阶段: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2、审查起诉阶段: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3、审判阶段: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1、审理方式差异,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或合议庭审理。
2、审理期限不同,前者审限为二到三个月,后者为二十天到一个半月。
3、程序差异,简易程序可就普通程序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予以简化,如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出示证据等可以简化。
4、简易程序针对的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5、审理期限:普通程序 公诉案件,1个月,最多不超过1个半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高批准克延长一个月 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同公诉案件。被告人没被羁押的,6个月。经法院院长决定可以延长3个月。审限从法院受理之日起计算。
简易程序20天二审:一般上诉抗诉的案件在1个月内审结,最多不超过1个半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高批准,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院受理的上诉,抗诉由最高院决定再审为3个月,最多6个月。
小编在上文为您一一列举了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阶段,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步骤。并且为您分析了普通程序与建议程序的区别。如果你对相关问题还有疑惑的,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在更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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