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案件证据有哪些
刑事案件的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能够确实无疑地证明犯罪主要事实。
对于受贿案件来说,一般要有以下证据:
1、证人证言,主要是行贿人跟知情人的描述;
2、被告人供述,即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的陈述;
3、物证,包括银行存折、受贿的珍贵物品等;
4、书证,房产证、转账证明等。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贪污罪量刑方面的内容。根据 《刑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对受贿罪量刑作出了修改。
刑法修正案(九)
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我国法律中将贪污罪与受贿罪是规定在一起的,这二者具体在金额要求、量刑标准上面都是一样的,不过就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看,就出现了一些差异,而我们也可以从这点上面对贪污罪与受贿罪作出区分。从贪污受贿罪司法解释里面得知,如今对于受贿罪的数额起点,已经调整到了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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