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受害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如果受害人没有掌握证据,个人取证又确有困难,那么公安机关可以给予帮助,即受害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必要的情况和线索,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立案侦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作业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若干问题的规则》(以下简称《六部委规则》)第四条第二款规则:
上述所列八项案子中(包含重婚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关于依据缺乏、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指控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扩展资料
重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重婚罪是属于自诉和公诉交叉的案件,所以说我们在有重婚罪证据的时候应当告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会对相关案件做出立案侦查的。如果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事实确凿,那么就会上升到重婚罪的范畴。重婚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