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资诈骗追诉标准如何规定的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几年
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其实存在一些类似的地方,但就《刑法》中的规定来看,只有集资诈骗罪而没有非法集资罪,这点还大家注意。另外,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但在立案标准上的规定,对自然人的规定与对单位的规定就不太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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