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证据不足能无罪释放,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如果证据不足,羁押达到法定的期限,又无新的证据补充,只能先无罪释放。但今后一旦有新的证据,并足以证明犯罪事实,又要被抓回来定罪。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的,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是不会留有案底的,案底一般是针对犯罪分子建立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三、哪些情形是证据不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补充侦查的次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一)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二)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由于刑事案件处分的是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故此检察院或者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要求公安机关提供足够的证据,若是证据不足,那么就会被要求退回重新侦查。再次侦查依旧无法满足条件的,那么不管是已经被拘留,还是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的主体,都会被无罪释放。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