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伤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
12、丧葬费
1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基本没有区别。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
在自己需要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的财产损失本来就应该由自己来承担,而且,只要不是毒驾、醉驾等这些行为,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交强险会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只不过,受害者可以索要的民事赔偿项目虽然大同小异,但赔偿标准就参差不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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