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怎么不让单位知道可以吗?
醉驾怎么不让单位知道显然是不行的,司法机关会发送相关的案件处理情况下当事人的单位进行通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为交管部门依法认定酒后驾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司法审理的程序,如果驾驶人员违反法律被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会向用人单位及家属通报相关的案件处理情况。醉驾已经入刑构成危险驾驶罪,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所以不让单位知道是不可能的,如果涉及到公务人员醉驾的情况,还应当处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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