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开车是被交通部门严禁追查的,因为酒精很容易影响驾驶员的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容易发生各种严重的事故,特别是醉酒驾驶,所以相关部门对醉酒驾驶有严厉的惩罚,今天以衢州为例,看一看衢州醉驾的处罚标准如何,以及党员干部的处分情况。
一、衢州酒驾处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党员醉驾单位如何处理
党员干部醉驾应当依法处理,并且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三、特殊规定
1、对于查获后故意饮酒的,该《纪要》这样规定:
查获后又故意当场饮酒的,根据呼气测试和血液检测的结果综合认定其酒精含量;呼气测试后当场饮酒的,以呼气测试结果认定其酒精含量,并从重处罚。
2、据《纪要》,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但在20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或者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衢州醉驾的一些法律规定,如果是醉酒驾驶,需要扣分、罚款、扣留驾驶证、拘留等,以此给驾驶员一个严重的警告,不要等到出了事故,造成了人命伤亡才知道错误。一旦出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结果非常严重,希望每一位驾驶员都要牢记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