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怎么来算?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而是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民法典》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是需要由双方根据协商的情况来认定的,在形成购房合同时,要明确写明有关违约责任,如果后期一方未履行规定的义务的,就构成了违约的行为,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追究违约责任和赔偿的。
延伸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1、甲方,2、联系地址,3、联系电话,4...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第一条房屋地址第二条房产的交易价格第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
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