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商铺租赁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交纳一定的商铺租赁税,那么这个商铺租赁税具体是怎么征收的呢?而商铺租赁税由谁承担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商铺租赁税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根据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关于商铺租赁税的承担主体,当事人之前可以进行约定,因此是并不固定的。而关于商铺租赁税的具体税率问题,律图小编也在上文中为大家做了具体介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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