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理由有哪些?

一、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情形是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理由: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的情况。

二、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5、《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以上就是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相关理由和法律适用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承租人是出现上述情况下,是可以直接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如果承租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诉讼来解决。

延伸阅读: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

能否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出租人  出租人词条  抗辩  抗辩词条  解除  解除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理由  理由词条  
房屋租赁

 租房房东不退还押金怎么办

一、租房房东不退还押金怎么办在租房过程中押金大多数都是一个月的房租,也就是说初次租房时不但要付一个或几个月的房租,还需要多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全国各地租房押...(展开)

房屋租赁

 租店面违约要找什么部门处理

一、租店面违约要找什么部门处理找居委会协调,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决。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1、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有身份证...(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