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肯定不是像大家表面上看到的那样就是单纯的保障租房群体的合法权利这么简单的,现在,民间也有很多人觉得通过租售同权这种方式能够有效的弱化老城区的房屋价值。此外,租售同权方式可以起到的社会作用还包括对于土地的供应压力,房地产市场的收入征收等都有很积极的作用。
一、租售同权方式可以起到什么作用?
众所周知,大中城市的高房价问题,仅靠销售端的限购、限贷、限卖等人为调控政策 ,长远看难以为继。解决问题的关键,需要从住房的市场供求关系入手。租售同权的最大意义在于剥离购房的附加属性,平抑房价的需求性增长。
(一)盘活住房存量资源。从官方媒体披露的信息看,中国的人均住房面积40.8平方米,个人住房租赁市场潜力巨大;在一二线城市、乃至三四线城市,商业地产存量房空置现象也比较普遍。租售同权可改变城市“新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增强“商改住”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缓解土地供应压力。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供给的稀缺性。一二线大中城市土地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建房规划需求。当购房不再是城市“新居民”安居乐业的唯一选择时,土地供应的压力自然缓解。
(三)增加房产租赁税收。租售同权引入立法,对房产租赁双方权益给予保护。这对于个人住房租赁市场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给买房的市场降温,为租房的市场加热。试点一二线大中城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很可能迎来一个涨价潮。在增加原居民个人租赁收入的同时,也将促进房产租赁税收的规范性增长。
(四)增强城市人口红利。租售同权是国家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给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举措。可构筑高收入购房,中收入租房,低收入保障房的全方位住房供给体系。全面普及可增强大中城市、尤其三四线城市的人口吸纳能力,拉动城市消费经济增长,提高城市人口红利。
二、租售同权还需哪些配套?
广州等城市“租售同权”的试点,通过城市居民教育等公共资源的同权,提高租赁市场占比,进而平抑房价过快增长。
租售同权需要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公共资源足以让租售双方可以同权。否则租售同权就是“水中月境中花”,好看不好玩。租售同权需要立法,更需要政策的配套与完善。
(一)改革城市社区教育模式。国内大中城市的中、小、幼稚园普遍存有“高大尚”,教育资源集中度偏高的问题;试点城市可借鉴新加坡、香港社区教育建设模式,大力推广分散、小班教育模式,增加居民社区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
(二)加快社保医疗公积金联网。实现城市居民社保医疗的全国联网,已纳入国家人社部门重点工作。目前需进一步加快社区社保医疗体系建设,推动住房公积金的跨城市、省区的便利性转移。
(三)加强住房租赁市场执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价格指导,保证租赁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黑中介,哄抬租价、囤积房源等不法行为。
(四)加大租赁住房市场供应。政府制定发展住房租赁业务政策指引,鼓励更多国有大中型房地产企业及民间资本开展租赁服务业。
租售同权之所以能够缓解土地的供应压力,是因为现在人们对于购房已经从当初近乎于痴迷的地步有所下降了,所以房地产的投资热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不能同日而语了,并且伴随着租售同权给房屋租赁市场带来的发展前景,在此领域内税收也会大幅度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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