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抗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也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居住权人有哪些应尽义务?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四、居住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房子的产权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归居住权人所有,所以除了产权发生变动的这种状况,居住权人在其他情形下没有什么权利去对抗所有权的,比如说房子的产权人决定卖房子的,居住权人无权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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