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不作为去哪儿投诉?
首先查询物业服务合同,看看物业不作为的具体内容在合同里面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确实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而物业没有做到,那就存在物业违约;然后,可以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同时也可以向辖区房管局下属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
1、审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资质。(这一项,国务院已经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批工作)
2、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家提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负责评标专家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综合考评等工作。
3、对日常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①指导业主大会的成立,对业主大会的成立进行备案管理; ② 参与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的制定,监督核查物业服务收费情况;③制止和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违法行为; ④ 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⑤参与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监督检查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些地方性法规,还要求下列部门机构,承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管理工作。
1、城管执法、房地产开发、财政、民政、价格公安、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3、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以及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物业公司不负责任的话是可以按照相关的合同来进行一定的处罚,追究其责任的。因为在请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时候,都会签订相关的物业服务合同。当然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也可以找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