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前调解物业纠纷的程序有哪些
第一步,申请,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要求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的,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调解矛盾纠纷。
第二步,受理,即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认为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建议当事人向街道(乡镇)或区(市)县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当事人坚持在社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受理。
第三步,调解,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收到当事人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调解范围的,应予调解,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案;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未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出具相关证明。
第四步,履行,即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制度有哪些内容
1、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坚决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联动机制,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物业管理纠纷,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
2、工作原则
(一)平等自愿的原则。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物业管理纠纷要在当事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调解;纠纷当事一方申请调解,人民调解组织要主动做当事另一方的思想工作,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调解工作。
(二)依法调解的原则。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物业管理纠纷,法律、法规和合同有规定或约定的,要按照规定或约定调解;没有规定或约定的,要按照政策文件或行业普遍认可的规范调解。
(三)预防与调解并重的原则。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既要重视物业管理纠纷的调解,及时化解纠纷,又要注重物业管理纠纷的预防,要定期排查物业管理矛盾,主动介入并开展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建立某市级和镇(街道)、村居(社区)层面物业管理纠纷化解指导和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机制。由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相关协调机构。
全市各级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衔接机制的组织领导和整体协调,对全市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协调在物业管理发生的重大疑难纠纷化解。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和论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开展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照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区工作需要的物业管理纠纷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县级层面上要将重大、疑难的物业管理纠纷纳入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案范围。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要依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实现辖区内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工作的衔接,负责相关物业管理中发生的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定期开展对各类物业管理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及时掌握物业管理中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对重大纠纷苗头和可能激化的纠纷按照相关报告制度,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在排查调处工作中要对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商请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要求,保障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经费。
4、调解范围
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物业管理纠纷,重点解决在物业管理行业内围绕物业使用和维护、物业服务、物业交接发生的业主(使用人)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各类民事纠纷:
(一)业主(使用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专有部分或共有部分使用和维护、装饰装修等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以及业主大会成立过程中,围绕业主身份或选举资格、选举程序、选举结果等发生的争议等。
(二)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纠纷。主要指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是否按照规定或共同约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是否经业主大会决议开展活动、以及是否作出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或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等提出异议并产生分歧。
(三)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争议。
(四)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管理项目交接过程中,围绕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资料交接及其他问题发生的争议。
对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之间因建设工程规划、房屋质量、公用面积分摊及所有权归属、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问题引发的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也要积极协调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并引导纠纷当事人依法通过合理途径解决。
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制度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机制、调解范围四个内容。在物业纠纷的调解过程当中,应当以《民法典》和《人民调解法》作为相关依据,并且有效及时的化解物业同业主的相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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